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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召开“学习之冬”法律培训工作会议

1月11日,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学习之冬”法律培训工作会议在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李东星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传国,总会计师赵惠泉出席会议。培训会邀请黑龙江鼎铎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春刚进行授课。

培训会上,龚春刚律师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土地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与职工群众紧密结合的法律法规。详细阐述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订背景和重大意义、林区耕地性质等内容 ,并结合大量案例,系统、深入的讲解了土地管理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要点和问题,明晰了林区耕地属于林地范围之内,林地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林业局有限公司对林区内的林地享有经营权。龚春刚律师对各林场(所)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李东星强调,此次培训会既是一堂生动的法律专业课,又与大家利益息息相关。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法律培训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鼓足干劲,深刻领会学习内容,做到学以致用,增强法律素养,共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从讲政治、守规矩、促发展的高度,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坚决破除惯性思维和“老套路”,认真分析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下大力气保护好森林资源,促进林区经济发展。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的意识,用法治力量为企业保驾护航。

此次培训不仅让大家充分学习、理解了林地、土地的相关政策,更提升了职工群众土地林地合规使用意识、红线意识,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开展日常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各部门、单位相关同志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