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委监察局、卫生局、企管科、职工医院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对沾河患病休假职工进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医疗期”的认定工作。
工作人员先后查看了患病人员的身份、诊断、病历等资料,并由医院工作人员对患病职工的病情做出专业分析,为其后续治疗、恢复期限提供了有效依据。随后,召开专题复议会议,对确认结果进行研究、剖析、签字认可。
下步,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依据认定结果给予职工相应的假期与福利待遇,对长期在外地,不能提供有效病例证明的职工停止工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