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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传播疫情谣言案件

2月19日,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依法查处一起传播疫情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有力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

据了解,2020年2月19日9时许,侦查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和谐小区1号楼,有居民用手机拍摄并在微信群聊中发布不实视频,此虚假信息被迅速流传,造成不良影响,并引起沾河林区广大居民及部分网友的恐慌。

民警第一时间锁定视频发布者李某友,于当日15时许,在李某友住所将其找到,并将其传唤至沾河公安分局办案区进行询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李某友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视频传播者 李某有

2020年2月19日上午,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我在工作群内发部了航洋造型的一段视频,导致视频被传播,造成了社会恐慌,对群众造成了影响。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像我学习,并对航洋造型的业主道歉,对战斗在防疫一线的工作人员道歉,对沾河居民道歉,对不起了。





刑事侦查大队 王正

通过此次案件,再次呼吁沾河居民在防疫期间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疫情期间对疫情造谣、传谣的行为和拒不执行政府发布的规定、命令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公安机关提醒:获取疫情相关信息,请关注权威媒体报道。

记者:刘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