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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三连“闯卡”涉疫案件

2月18日下午15时许,公安局跃进派出所民警在和谐三期发现居民黄某山擅自闯卡,且不听从民警及其工作人员劝阻,拒绝登记,在民警劝解无效的情况下,将违法行为人黄某山依法传唤至跃进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黄某山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写下了忏悔书,他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图一时方便,未从卡口登记,翻越了路障,后来民警对其进行劝阻,但并没有听,一时糊涂,现在已经知错,希望沾河百姓引以为戒,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跃进派出所民警 王旭扬

为做好疫情防控的有效工作,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连续出台了相关规定,辖区居民就有义务配合。对于拒不执行政府相关规定、命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再次呼吁广大居民群众,要执行政府的命令及规定,齐心协力、共同携手,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同日,沾河公安局接到惠民小区执勤卡口工作人员报警,有一高龄老人称要出门买药,在工作人员劝解并承诺为其代购的前提下强硬闯卡,期间言语辱骂、持刀威胁,现场难以控制。接到卡口工作人员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闯卡者控制并带回办案区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现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关某予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勒令其在媒体公开道歉。


违法行为人 关某

今天上午,我想出去买药,与值守人员争论起来了,我拿刀吓唬他们了,这个行为不应该,我后悔莫及,还影响了人家工作,实在对不起,我知道错了。



2月19日7点30分,严某骑自行车欲出门取药,就在卡口人员要予以登记时,严某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并欲骑车闯卡,卡口人员报警,公安民警赶赴现场并将其带回进行询问后,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予以治安拘留五日处罚。

违法行为人 严某

以后我再也不这样了,我会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工作,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向全局人民道歉,我错了,以后坚决配合工作人员工作。

来源:沾河公安局宣传平台

记者:刘东升 王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