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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封闭防控管理公告 强行驾驶机动车接人?拘!

2月9日晚,沾河林业地区公安局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并依据治安处罚法第50条相应条款,予以违法行为人李某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人员集中,严控可能带来的风险,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多次发布封闭防控管理公告。然而在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刻,李某于2月9日晚仍然驾驶机动车前往建安小区接其女友。公司防控小组发现情况后对其进行劝阻,并告知其小区已禁止出入。李某不听劝阻,通过电话告知女友翻越路障,与其驾车离开。

派出所民警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出警抓捕李某,对其进行讯问。经讯问,李某对其拒不执行公司紧急状态下决定,在防疫特殊时期仍驾车出行、不听劝阻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写下忏悔书。


【李某忏悔书】

本人于2月9日,因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戒严期间,不听民警及工作人员劝阻,执意驾车出行接人。沾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已找到我,并依法对我进行治安处罚。我现在认识到自身错误,我的行为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全林区群众的不负责,希望广大林区居民从我的错误中吸取教训,遵循政府领导,听从政府安排,共同抗击疫情。

通讯员:王旭阳

记 者王 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