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湿地管理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主题学习日活动,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两部法规。 活动中,重点学习了湿地管理机构需要履行的职责,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内严禁从事哪些活动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职工对湿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了职工的生态保护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家纷纷表示,将继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湿地保护的践行者。 下步,湿地管理局将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管理方式和保护措施,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同时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同湿地保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好湿地保护工作,推动湿地保护各项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通讯员:张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