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局联合资源局、专员办、宣传部、公安局、卫生局、林政稽查局等部门单位,对全局餐饮企业、鱼类销售网点、山产品商店进行检查,进一步宣传林蛙保护工作要求,查处贩售、加工、非法收购林蛙等行为。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红旗大街、迎宾路、惠民大街、工厂街等大型饭店、鱼类销售网点及各山产品商店进行检查,现场查看有无非法收购、加工、销售林蛙现象,宣传沾河局关于保护林蛙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工作要求,并对各山产品商店相关手续进行核对检查。
检查组要求,各经营业主要严格按照沾河局工作要求,合法经营、服务林区,不收购、加工、贩卖林蛙等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狩猎、经营利用、运输携带及走私野生动物资源。如发现有非法推销林蛙等野生动物的线索,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共同营造保护林蛙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记 者: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