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组织人员对原有夜市进行统一规范,迁移经营场所,进一步方便林区百姓生活。
原夜市地处沾八路南侧三角地带,属繁华区域,虽然方便了林区百姓休闲购买,但由于该区域来往车辆人员较多,不仅给经营者安全带来隐患,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沾河局决定对原有夜市进行规范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黑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对夜市进行集中整治清理,统一临时规范到和谐小区2号楼东侧南北一条街道,降低了安全隐患,缓解了“脏”、“乱”、“差”的环境问题。目前,夜市经营秩序管理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
通讯员:刘立军
记 者: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