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沾河林区法院幸福法庭成功调处一起群体民事纠纷案件。
3月22日14时许,十余名妇女拉着一名青年男子到沾河林区法院要求立案。经了解,这十余名妇女家住龙镇,2015年夏季为这位青年男子梁某某出劳务,在沾河局天龙山经营所二支流区域耕种的土地内拔大草,其间梁某某共计拖欠劳务费7200元。梁某某因当时没钱,给她们出具一张欠条,约定秋收后付款。后因其下落不明,此欠款一直没有偿还。直到22日梁某某出现,便到法院寻求解决。
院长金忠兴了解情况后,指令立案庭免费立案。同时,指派幸福法庭工作人员立即查封被告位于天龙山经营所的房产,并及时审理。在幸福法庭主审法官主持下,十名原告推选代表与被告自愿达成还款调解协议,一起群体民事纠纷案件得到了成功调处。
通讯员 王晓敏 责任编辑 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