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林区和谐社会,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局面和新要求,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无生产死亡、重特大交通、经济火灾、各类机械和各类爆炸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央、省、总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单位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逐级分解落实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林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和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工作健康发展。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监督检查,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规范管理行为,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快建设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建立应急救援预案。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木制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认真贯彻执行森工总局《木制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集中整顿木制品加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用火用电、私建滥建棚厦、原材料、产成品随意堆放、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安全不达标等问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
2、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为。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关闭。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要以“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安监、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要全面整顿机动车驾驶员队伍和路面行车秩序,加强对危险路段、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巡查管控和执法检查,防止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4、深入开展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程、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制度建设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综合监管力度,防止坍塌坠落等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对特种设备运行使用的安全检查,凡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坚决不允许使用。
5、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顿。加大对学校、医院、商场、机关单位、“六小单位”、居民区等易造成群死群伤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治理,严厉查处用火、用电、用气中的不安全隐患,保证消防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做好本单位的巡逻检查和防范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增强执法意识,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严重忽视安全的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要完善监督管理程序,规范监督管理行为,严格依法办事,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隐患整改、宣传教育、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对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痛下决心、真查真改,并建立隐患排查台帐。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隐患整改要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追究责任。
3、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加强应急预案和救援实战演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加强联动协作,及时发布应急及灾害预警,落实重大险情通告、警戒、疏散等应急措施。充分利用和依托林业局消防大队、专业扑火队,建立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齐紧急救援防护装备、破拆工具等。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响应和应急资源调度,提高事故接报、处理和救援效率,不断提高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能力,确保第一时间科学有效施救。
4、加强对非公有制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林业局内各类非公有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必须把对这些单位的监督管理纳入全局安全生产总体工作中,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要积极为这些企业提供安全技术、人才、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加强检查指导,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经营活动。
5、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指导作用。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依据安委会部门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职责。安委会办公室要搞好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五)加大对安全生产设施投入
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大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木制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按相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作业人员人身伤害保险制度。结合各单位实际确定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发生事故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为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费用。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充分利用沾河通讯、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教师和学生预防火灾等突发事故的自救能力。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严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临时工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四、事故调查与处理
1、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2、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全面抓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福荣 毕雪峰
副组长:姚志平 岳 源
成 员:王 光 胡玉岗 徐永华 刘洪伟 苗 坤
宣兆贵 刘铁华 张 军 丁树德 石 祥
南继辉 陈艳荣 刘孝民 倪永彬 袁靖国
王暖强 齐 龙 谷金钊 于景东 潘增喜
刘忠康 刘文友 谢德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丁树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