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河林区基层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审判质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工作中亮点纷呈。
由于山上林场距局址路途较远,为方便群众诉讼,林区法院派驻法庭到幸福经营所,在立案、开庭、审判、执行、信访的每个环节都增加了便民利民措施,程序简化,方便快捷,提示风险清楚详细。法官们还深入到林场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的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调解方式和力度有新方法,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林区法院坚持全员调解,把调解工作的主体从承办法官拓展到合议庭、审判长等,使之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全领域调解,在民商事、刑事、执行等几大诉讼领域,都首选调解方式;坚持全流程调解,从立案到裁判的各诉讼阶段,从庭审前到庭审后的各诉讼环节都开展调解工作,使调解环环相扣,层层衔接,覆盖诉讼全过程。同时,注重调解后的实际履行。
林区法院简化诉讼程序,推行小额速裁,在诉讼程序上给群众更多的方便。集中清理了信访积案、执行积案、诉讼积案,在实体上维护了公平正义,审判质量和效果有了新提高。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立案信访窗口的基本功能和基础设施,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制度,完善导诉咨询服务,发送硬件设施,规范法官接待行为和用语,为群众提供了良好诉讼环境。
林区法院还推行立案排期开庭、庭前调解、缩短办理案件周期、案件审限催办督办考核和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实现立案、审判、执行之间的“无缝”对接,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在办案过程作风跟踪考评,实现司法作风建设无漏洞。
通讯员 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