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森工系统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省、森工系统林产工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研究编制全局林产工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研究拟定全局林产工业政策,引导林产工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提出有关林产工业国企改革和布局调整的政策、建议和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四)负责全局以木材为原料的加工企业的管理、服务、指导、协调工作;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新产品的开发工作;协调、指导全局林产工业企业原料的合理配置,开发科技协作,促进全局林产工业产品品质的改善。
(五)负责全局木材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报表,综合分析生产经营情况,上报总局、管局主管部门。
(六)组织实施以家具、人造板、小木制品为重点的木材精深加工产品的综合、协调工作,促进产业升级,配合招商局搞好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
(七)配合招商局作好哈洽会的参展工作,创造品牌效应。
(八)组织指导全局林产工业行业宣传、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和安全监督工作。
(九)负责全局林产工业企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