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1、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承担农业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2、承担实施科教兴农工作,负责全局农业科技创新、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全局农用地、宜农滩涂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出科技推广项目建议,承担全局农业统计有关工作。
3、指导全局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农业产业化项目,指导农业特色经济发展,组织编制全局农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有关专题规划,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局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协调我局与外地农业组织的合作、交流事务。
4、承担发展农业水利建设及耕地道路网的规划工作。加强抗旱排涝和水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机耕道路和农田地道路网的规划。提出耕地保护,合理规划等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提供并发布农情信息。
5、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档案。对全局现有土地面积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与核实,根据当年的产量及农产品价格,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下一年全局土地收费标准,核定各林场(所)、农牧场下一年的上缴指标,年终由农业局和财政局对各收费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负责对各林场(所)、农牧场的农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管理全局的土地使用合同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续签合同等手续。
6、与上级部门主动搞好衔接,积极争取国家的各种强农惠农政策及国家对农业的各项投资;以经济发展为重点,落实国家良种补贴、粮食直补政策,协助财政局下发良种补贴、粮食直补资金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的各种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