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沾河林业局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全局各项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向党委、林业局提交审计报告以及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审计财政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2、审计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计、
4、审计企业所属单位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5、审计经济效益情况,审计有关经济合同
6、评价内部控制经济制度执行情况
7、对与林业局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8、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沾河林业局内部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9、制定全局审计制度及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10、向党委,林业局报告有关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提出有关政策法规,调控措施方面的管理性建议。
11、协议查办各类经济案件,配合实施经济工作的落实。
12、办理党委,林业局,上级审计机构文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