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局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组织、指导、协调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局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
六、负责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
七、承办局党委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