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负责林区4.3万人口的计划生育、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卫生防疫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编制全局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有效配置卫生资源,对全局各类卫生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效验、管理,医疗及护理质量检查、监督,预防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
(三)监督实施全国医疗技术人员职业标准,医疗服务标准,对全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依法执业、登记、注册进行管理;
(四)负责母婴保健和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及全局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培训和职业道德行风管理;
(六)对辖区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实施监督管理;
(七)打击非法行医,维护全局医疗市场秩序,负责内部机构人员的工作监督和管理考核、考评,促进各项卫生行政执法职能的落实,搞好全局部门协调工作,发挥卫生事业的社会作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承办党委林业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