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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经销局

    木材是沾河林业局的主产品,木材销售收入也是林业局的主要财源之一。木材经销部门自成立至今,与林业经济共发展,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阶段,木材销售工作从以计划经济为主逐步转向市场销售,经历了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的转型,在产品质量、经济材比重和出材率不断提高的前提下,产品种类和营销方式也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变化,遵循“围着市场看,随着市场转,跟着市场变”市场规律,实现了主产品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1987年.木材调运科设科长,副科长各一人,计划员两人,统计运输员一人。

    1991年4月,为加强木材销售力度,木材科人员增至19人,科长一人,副科长4人,计划员2人,财务3人,划拨3人,统计员1人,运输员1人,驻外联络点4人,办公地点由贮木场院内迁至林业局第一招待所。

    1999年12月,根据森工总局文件精神,沾林党发(1999)第60号文件,木材调运科改建为木材经销公司并设立党支部,设书记1人,经理1人,副经理2人,下设计划股,划拨股,地拨股,统计股,配车股总计15人。

    2012年4月,为加强与木材销售市场有序接轨,木材经销公司改建为木材经销局,设局长一人,副局长4人。下设划拨室,统计室,合同室,铁路请配车室共计11人,至今未变。

    木材经销局严格执行国家林业政策,紧密围绕林业局的总体部署开展工作,以快节奏转换机制,强化职能,狠抓木材为主的主导性产品销售,以销售引导生产,以生产促进销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木材经销宏观管理,规范木材销售环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木材经销局各项业务的开展。主要职责:

    1、 价格制定。由价格领导小组根据森工总局最低保护价及市场趋势、木材竞价结果制定价格,报林业局备案。

    2、 合同管理。由主管局长审核批准后,实行三统一:统一签订,统一保管,统一备查。

    3、 请配车管理。实行下单子制,依据计划、合同、到款等情况安排装运。

    4、 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反馈网,及时捕捉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 对帐制度:划拨员与财务核对,配车调度与复核员发车数核对;统计员与财务帐面核对,请车员与财务部门核对铁路运费的执行情况等

    6、 结帐制度:地拨材一令一结,装火车每天一结。

    7、 异地复尺制度。不定期进行异地复尺检查,堵塞效益流失。

    8、 经销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二是注重政治素质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