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河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3年4月,前身为沾河林业局城管行政执法大队,2011年4月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位于沾河林业局和谐小区4号楼(原110办公楼),现有职工36人,领导班子2人,局长、书记,下设督查室、办公室、3个执法中队、1个保洁中队。
工作职能:
根据《黑龙江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省政府2010年4号令)及《关于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职责的通知》(沾林办字[2012]第39号)文件规定的要求,结合局实际,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涉及局容局貌、环境卫生、局址绿化、道路路灯、局址规划、架空管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具体执法权限如下:
1、行使局容局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局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3、行使局址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露天烧烤食品、在商业活动中以高音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噪声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无营业执照在道路或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走街串巷流动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在人行道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对局址公共设施、亮化设施的日常管护。
9、负责局址夏季义务劳动、冬季清雪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10、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它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