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河林区基层法院院址设在沾河林业局中兴街路北,现有办公面积3165平方米四层办公楼一幢,派出法庭一个,设在幸福经营所,据院址65公里。法院内设12个职能部门,即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法警大队。
上级为沾河林区基层法院设置公务员编制为45人,现有干警36人,男干警24人,女干警12人。其中高级法官11人,法官13人,书记员7人,法警5人。在职干警党员29名,占干警总数的80% 。本科学历31人,占干警总数的86%。院长金忠兴,副院长谭国军、任学明、刘贵军,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晓兵。
沾河林区基层法院建院以来,承担着沾河林区75万公顷4.7万余人口的一审民事、民商、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同时还肩负着案件执行、非诉行政执行工作。自1982年至今,累计审理各类案件9093件,其中民事案件6431件;民商案件987件;刑事案件849件;行政案件107件;受理执行案件719件。这些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最大限度的调处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依法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了林区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近几年以来,沾河林区基层法院在林业局党委、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将 “发展、平安、和谐”与“三个工作主题”活动融入审判工作之中。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积极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核心司法价值观,坚持“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做好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力度,并积极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开展调解、和解工作,为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