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林区城镇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2003年4月,经林业局研究决定,原建设环保稽查大队更名为沾河林业局城管行政执法大队, 2011年3月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处红旗大街北端,沾八路的北侧。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职工35人,下设5个中队,2个办公室:道西中队,广场中队,巡逻中队,城建综合中队,广场保洁中队,闲置房产管理办公室,轻工楼管理办公室。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赵强主管全面工作,党支部书记兼副局长王暖强主抓党务、工会工作,副局长李景山主抓行政执法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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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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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定全局城市管理中、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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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评;组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局环境建设和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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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局市容市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局清扫保洁作业、垃圾清远、清冰雪、公厕清掏作业质量工作;负责全局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施工场所、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条幅、标语、牌匾、街路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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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局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局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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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及砍伐树木审批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园林绿化的苗木生产、工程施工、园林设施景点维护及绿化抚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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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局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门前四包’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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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全局市政、园林绿化、路灯设施、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新建、改建和维修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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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局文化广场、三中运动场等重点部位及公共场所的规划、设计、组织建设和审查验收,并对场所内设施、卫生、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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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局义务劳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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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承办和处理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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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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