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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员办信息情况

 

沾河林业局专员办成立于1989年1月(当时称松花江林业管理局驻沾河专员办),后改称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驻沾河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1991年1月建立沾河林业局驻贮木场木材流通领域监督管理站,2003年9月在山上地区建立3个森林资源监督中心站,分别是沾河林业局驻幸福森林资源监督中心站、沾河林业局驻二可河森林资源监督中心站、沾河林业局驻乌斯孟森林资源监督中心站,2009年建立沾河林业局驻奋斗森林资源监督中心站。

资源监督系统现有在岗工作人员45人,平均年龄43岁,其中党员36人,占职工总数的80%,正科级11人,占职工总数的24%,副科级20人,占职工总数的44%。大专以上学历26人,占职工总数的57%,专员办下设办公室1个8人,驻山上中心站4个31人,驻贮木场木材流通领域监督管理站1个6人。

山上资源监督中心站工作责任分解表

 

 

辖区内林场(所)

具体负责人

资源监督中心站

胜利经营所

 

 

 

 

 

 

奋斗资源监督中心站

 

 

立新经营所

天龙山经营所

茂岚林场

天龙山农牧场

奋斗农牧场

五道林林场

 

 

 

 

 

 

 

二可河资源监督中心站

 

 

坤得气林场

北营林场

二可河林场

伊南河林场

 

 

 

 

辖区内林场(所)

具体负责人

资源监督中心站

木沟河农牧场

 

 

 

 

 

 

 

幸福资源监督中心站

 

 

 

沾北经营所

幸福经营所

沾中经营所

木沟河经营所

新民经营所

乌丝孟林场

 

 

 

 

 

 

乌斯孟资源监督中心站

 

 

吉岭库林场

格拉气经营所

汤原山林场

尖新山林场

北沾河林场

 

 

 

 

 

 

 

(一)驻沾河专员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 对驻在单位的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及其有关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2. 监督建立和执行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制,并负责审核有关执行情况的报告。
  3. 承担派出单位确定的,以及驻在单位委托担负的有关森林资源监督的职责。
  4. 按季度和年度向派出单位和驻在单位提交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报告。

 

(二)资源监督中心站监督职责

  1.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林业方针政策。
  2. 在驻局专员办和林业局的直接领导下,对所辖区域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及其它有关的资源管理工作实施依法监督。
  3. 对驻在各林场(所)的森林采伐限额和“三总量”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及时上报。
  4. 加强伐区调查设计的监督检查,对调查设计质量精度、采伐方式、采伐对象、采伐强度等给予评定;重点检查虚假和违规设计,严禁在禁伐区内搞伐区设计。
  5. 监督伐区申请、拨交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跟班作业监督生产单位是否严格按调查设计资料进行采伐作业;坚决杜绝号外采伐、越界采伐、超强度采伐、错采、漏采、采好留坏等现象。
  6. 监督核查“天保”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7. 监督管护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监督参与管护承包成果的验收工作,监督管理承包合同的合理兑现,确保合同的双方的合法权益。
  8. 监督更新造林质量和“两率”的检查,监督育林基金提取使用情况及成林验收工作。
  9. 监督林政防火检查站行政执法情况,确保木材流通领域秩序的正常化。
  10. 加强林地的监督管理,禁止非法侵占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对征占用林地实施跟踪检查监督。
  11. 监督林业行政执法、督察催办林政案件。
  12. 加强对驻在林场(所)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的检查监督。
  13. 承担林业局及驻局专员办委托的与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有关的其它监督任务。

 

专员办继2009年在黑龙江省纪念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成立20周年暨全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会议上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和在国家林业局召开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成立20周年总结暨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会议上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后,2010年又获得了“森林资源监督基础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此基础上,2011年,专员办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积极响应驻省专员办发出的“森林资源监督实效年”活动号召,从狠抓执行、狠抓落实、狠抓效率入手,发扬成绩,努力工作,把森林资源监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果。

(一)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专员办按照上级纪委要求,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精神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了局党委组织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五诺三满意”活动和局纪委组织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专员办要求每名资源监督人员备有三本学习笔记:政治理论学习笔记,业务学习笔记,普法学习笔记。要求三项学习笔记必须分别达到年一万字以上,并且作为硬指标列入年底考核范围。

(二)抓好冬运木材生产资源监督工作

1、运行奖惩联动机制,每年年末专员办同山上森林资源监督中心站签订责任状,根据冬运木材生产伐区作业质量联合检查综合评比结果,森林资源监督中心站同辖区内林场(所)同奖同罚;森林资源监督中心站同驻林场(所)监督员签订责任状,根据冬运木材生产伐区作业质量联合检查综合评比结果,驻林场(所)资源监督员同所驻林场(所)同奖同罚。奖惩联动机制的运行效果十分显著,具体表现在充分调动了驻林场(所)资源监督员的主观能动性,把他们的工作热情充分激发了出来,形成了各个驻林场(所)资源监督员之间争先恐后比着干工作的活跃局面,在冬运木材生产大忙时候,资源监督员跟班作业,同林场(所)生产段人员一道爬冰卧雪、起早贪黑工作在山场一线,遇到问题及时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起到了强化事中监督的作用。

2、山上森林资源监督中心站采取了“点面结合”的工作方法:分散监督,集中检查。即每隔一段时间就把驻林场(所)资源监督员组织到一起开展巡回监督检查,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够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二是能够让资源监督员们取长补短、相互学习,促进资源监督工作的开展。

3、专员办采取了“不定期抽查”的方法,不定期深入地到山上林场(所)山场现地检查指导各个资源监督中心站的工作开展,同时,专员办分管主任坚持巡回检查,及时总结出普遍性的问题,查找比较严重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林场(所)下达整改通知书,与林业局沟通后印发通报,以儆效尤。

4、专员办要求资源监督人员要认真贯彻省办赵恩举专员的讲话精神,“监督工作必须做到‘三个转变’:一是要将监督重心从微观监督向宏观监督转变,二是要将监督手段从常规监督检查向应用现代科技手段转变,三是要将监督工作的侧重点从单纯监督向监督管理并重转变。”从冬运木材生产监督的角度,将监督重心从微观监督向宏观监督转变,资源监督人员不仅仅局限于林场(所)作业林班、小班的监督,要把视线放到整个林场(所)施业区的资源监督上,检查时注意是否存在号外采伐、偷盗木材等现象;将监督手段从常规监督检查向应用现代科技手段转变,要求资源监督员在正常运用林相图等常规工具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好GPS等工具,学习卫星图判别等知识;将监督工作的侧重点从单纯监督向监督管理并重转变,资源监督员要牢固树立“监督、服务并重”“监督是更高层次的管理”的理念,认真钻研业务知识,注重山场资源监督实践的同时,还要努力学习资源管理的相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协调管理能力。

5、为提高工作效率,专员办坚持做到“三及时”,一是及时向省办、省资源局、松花江林区专员办反馈工作信息;二是及时与驻在局沟通;三是每月及时召开工作例会。

(三)抓好营林生产资源监督工作

1、为促进林业局加强对更新造林上山苗木的管理,切实保证更新造林“三率”的不断提高,每年春季,按照驻局资源专员的要求,专员办组成工作组,对山下地区苗圃和山上林场(所)苗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指导。

2、林业局每年森工中幼林抚育试点补贴作业项目任务完成后,专员办成立以驻局资源专员为组长,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组,具体编分为两个检查小组,按照外业5%内业100%的要求,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林场(所)及时整改。

3、春造结束后,每年六月上旬,专员办成立更新造林检查组,对山上林场(所)的植苗合格率、镐抚育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4、每年秋季,专员办同营林处、资源局开展了年度“三率”和秋整地作业质量检查,形成了严密的检查报告。

5、林业局坚持工资联审制度,没有专员办签署的认可意见,不支付营林生产各项目的工资。

(四)抓好林地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1、为全面深入开展林地保护管理监督工作,专员办制订了《专员办林地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了林地保护管理监督组织机构,资源专员为组长,专员办主为副组长,资源监督中心站站长为成员;同时成立了林地保护管理监督稽查组织机构资源专员为组长,专员办一名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

2、同公、检、法、资源管理、林政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协调,开展打击治理毁林开荒乱占林地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林地的不法行为,震慑犯罪,取得了初步成果。                                                                                                                 

(五)抓好林政案件监督工作

专员办加大对林政案件的督办查处力度,依法督办查处涉林案件。

(六)抓好驻省专员办部署的年度两个1%任务

根据驻省专员办伐区作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和伐区调查设计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专员办及时组织监督检查工作,每项检查前,都成立了驻局资源专员任组长、专员办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的组织机构,制定检查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召开联席会议,奔赴山上林场(所)开展检查工作,按时上报了检查成果。

(七)抓好业务学习培训活动

专员办坚持专项检查业务学习培训与综合业务学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将业务学习培训与实践练兵和业余自学结合起来:一是专员办坚持在每次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前,结合专项检查活动的内容,对参检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二是坚持举办全员参加的综合业务学习培训活动;三是坚持举办山场业务练兵活动;四是同时大力鼓励业余自学活动;五是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学习活动。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促进了资源监督人员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八)抓好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专员办认真查处群众举报的涉林案件,及时查处了3起群众举报的涉林案件,其中2起达到了司法立案标准,已经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九)服务好春秋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林区的首要任务,是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为此,专员办本着“监督、服务”并重的理念,在抓好资源监督工作的同时,                                                                                                                                                                                                                                                                                                                                                                                                                  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在春秋两防的紧要时期,驻局资源专员带领驻沾河专员办两名工作人员驻守山上二个林场(所),同林场(所)人员一道查隐患、抓三清,协调指挥防火战区工作,为驻在局春防无战事作出了贡献,深得驻在局领导、职工群众的好评。

(十)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专员办派出三人组成的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工作组,深入到山上林场(所),累计散发保护森林资源宣传单1000份,组织图片展19次,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十一)抓好资源监督调研工作

专员办要求每名资源监督人员每年都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开展情况撰写两篇以上调研文章。

(十二)抓好资源监督中心站建设

按照资源专员要求,奋斗资源监督中心站克服重重困难,使得28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如期竣工投入使用,为局北部地区今后开展资源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三)抓好信息反馈工作

专员办不断强化信息反馈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向省办资源监督网累计发送动态信息100余条,编发《监督简讯》20余期。